清河县十辆轿车被集中曝光!看看有你认识的吗?
为扎实开展打通“生命通道”专项治理活动,提高社会单位及住宅小区物业单位消防管理水平,巩固前期《清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占用、堵塞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的通告》的治理成果,根治违规占道顽疾,震慑占用、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,现曝光一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车辆和小区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规定:占用、堵塞、封闭消防车通道,妨碍消防车通行的,对单位责令改正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!!!切记!!!
消防车通道就是“生命通道”
请自觉抵制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
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
文明停车
共同维护消防安全